【项目属地】
湖北·武汉
【项目概况】
盐产品物流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141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湖北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立有合法的对公银行账户,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书”或税务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格真实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验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物流运输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数量不低于5台,其中至少3台车辆的载重量不低于32吨,至少2台车辆的载重量不低于17吨,且为运输车辆和承运货物投保交强险、三者险和货损险等正规营运保险;车辆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应当与驾驶车辆行驶证的车型相匹配,驾龄在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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