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郴州
【项目概况】
成品商标道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是具有运输经营资质并有良好服务能力的货物运输企业,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车辆、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有厢式货物运输车辆5辆以上(含5辆),每台运输车辆必须至少配一名驾驶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和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等。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没有处于被政府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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