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四川·南充
【项目概况】
玻璃产品海运物流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年运输额在500万元以上,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经审计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营业执照如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的,则其投标文件还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有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其认缴的注册资金有效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运输任务的相应的资质,如: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 (投标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个人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证明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具有正规的可供抵扣的运输发票(含11%增值税,投标文件提供以往承运合同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备5辆以上自有运输车辆(12米以上拖车),投标文件须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或行驶证复印件(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需于开标当日提供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