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龙岩
【项目概况】
货物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运输企业应是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事货物运输的经营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普通货物运输)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运输企业须从事汽车运输业务3年(含)以上(须提供公司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3、运输车辆要求同时具备两个规格:(1)具备装载量15 -25M 3 全封闭铁制车厢的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 2 辆;(2)具备装载量25 -35M 3 全封闭铁制车厢的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 3 辆。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许可证》列名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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