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奎屯
【项目概况】
钢材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613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日汇率计算),且注册成立满足3个月及以上(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且合法的营运资质(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期末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2025年度加盖自有公章的财务报表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所投入自有车辆不低于10辆,且车型须为重型半挂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2吨及以上),且自有车辆中,车龄不超过5年的车辆占比应达50%以上(以车辆注册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计算),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为评审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投标文件内容应与原件证书信息完全一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人、机动车登记/行驶证编号、车辆型号、核定载质量、车架号等)。 5、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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