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零部件厂内外危险品、普货短驳配送业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注册时间三年及以上,财务信誉良好; 2、投标方拥有丰富的车辆资源,车辆规格符合国家GB1589-2016要求,其中标段一:9.6米危险品双飞翼车自有车辆不少于5辆(或协议车辆不少于10辆),同时具备至少2例动力电池运输短驳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需具备九类危险品运输资质;标段二:9.6米飞翼车、4.2米平板车/飞翼车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或协议车辆不少于20辆),同时具备至少2例乘用车零部件运输短驳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 3、近3年内未发生过质量与安全事故,无不良履约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