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青岛丨江苏·扬州
【项目概况】
机械设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实缴),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适用于整机运输的自有车辆(不低于10台);且车头及挂车已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不含母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营运车辆;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并具有以投标人的名义开具正规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税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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