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上海
【项目概况】
燃料油水路运输服务项目,运量月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合同履约能力的租赁船舶服务商,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近 2 年内(2024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同类至少一项的运输业绩(同类范围:石脑油、馏分油(轻质燃料油)、成品油运输项目业绩通用); 4、具有与本项目相适用的 0.35-1.2 万吨(载重吨)1 条(含)以上符合资质的自有船舶或长期租赁船舶(提供长期租赁合同,租期涵盖本项目使用期限),船龄不高于 20 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如码头有限高要求须特别注明);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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