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黑龙江·哈尔滨
【项目概况】
药品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能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服务,持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2、 物流承运商,在哈尔滨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库房或中转场地(冬季有采暖),送货地需有中转库。需提供省外运输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协议等)。 3、 物流响应企业、成交企业、实际服务企业及开发票企业必须为同一企业。如合作期间出现更名等情况,需经哈药集团审核备案后,方可作出相应调整。 4、 提供近三年企业年营业额、资产负债表,并且近三年资产负债率不能为负。 5、 本次采购运力方式为公路运输,不支持铁路运输。 6、 需有自营或协议合作的运输车辆,同时车辆需符合GSP规定。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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