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国际零部件进出口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备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3、报名海运标段的,具备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报名空运标段的,具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资质;报名陆运标段的,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汽车行业主机厂近两年类似项目进/出口直接合作经验,至少提供1份对应标段的证明材料; 5、具备船司、航司、铁路平台直接合作能力,至少提供1份对应标段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报关行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应具备各个港口或者中欧铁路站等的订舱、提箱、进港、报关、出运、物流跟踪等国内段货运出口代理能力,应具备国际危险品运输经验及出具危险品鉴定报告的能力,至少提供1份对应标段的证明材料(匹配所投标段的业务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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