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台州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短驳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方拥有丰富的16m双飞翼车资源,车辆规格符合国家GB1589-2016要求,其中16m双飞翼车自有车辆不少于18辆(或协议车辆不低于20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提供车辆及规格清单,供招标方备查),同时具备至少2例乘用车零部件运输案例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 4、运输车辆须为16米双飞翼车(飞翼可从中间向两侧打开),车况良好,辅助工具完备(捆绑工具、消防器具、GPS、联动装置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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