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乌鲁木齐
【项目概况】
全区航空货运代理社会资源池入围供应商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盖公章承诺函);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 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累计金额(合同框架)应不少于 100 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工作开始日之间; 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至少有三人以上进行日常管理(提供盖公章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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