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台州丨辽宁·沈阳丨黑龙江·哈尔滨丨山东·淄博
【项目概况】
商品车提车队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物流辅助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资信良好; 2、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3、提车队自备提车交通专用车,包括自负加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具备汽车整车的提车服务经验,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提车服务(或类似业务)合同扫描件一例; 6、从事汽车整车物流提车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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