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郑州|湖南·郴州|山东·枣庄|陕西·西安|湖北·武汉|广东·深圳|浙江·绍兴
【项目概况】
药品销售物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且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未载明签订时间的,以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与1家不同药企合作的物流运输业绩。业绩须为投标人直接与药企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须为合同签订方及履约主体,转包、分包及二手业务不计入有效业绩。 4、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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