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丨深圳丨揭阳丨湛江丨肇庆丨梅州丨汕头丨福建·厦门丨晋江丨漳州丨广西·南宁丨玉林丨贵州·安顺丨毕节丨甘肃·陇南丨四川·成都丨湖南·长沙丨湖北·孝感丨鄂州丨潜江丨十堰丨安徽·滁州丨山东·聊城丨河北·廊坊丨天津丨浙江·宁波
【项目概况】
食品成品、药品成品、广宣物料及冷链运输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法人及其他组织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或身份证)副本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响应人成立及经营时间须达5年或以上。注册资金须满足以下标准:公司注册所在地为一线城市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注册所在地为二、三线城市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须为实缴资本。响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实缴资本相关证明文件。 3、响应人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响应时须提供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相关证件处于年审期间,可提供年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响应人须具有连续2年或以上的快消类食品或药品类运输业务运作经验,且目前有正在运作快消类食品或药品类运输业务。响应时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合同期限页)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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