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南
【项目概况】
药品仓储物流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开展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服务的企业,且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明,符合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开展委托与被委托储存业务的规定要求,且委托储存环节不得再次进行委托储存; 4、经营范围:具有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食品、保健食品; 5、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药品运输的人员应熟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运输的相关规定; 6、运输与配送:企业应具备运输资质、运输设施设备及系统、人员资质、质量保障能力、安全运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 7、极热、极寒天气运输措施:针对贮藏条件明确标注“不得冷冻”的药品,需采取控温运输等方式,确保药品全程处于规定温度范围,避免冻结;对于温度敏感性较高的药品,采取控温运输等方式,确保药品全程处于规定温度范围,避免产品变质。运输过程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产品变质等问题,保障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安全。 8、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急管理制度、运输管理规范; 9、有与委托方实现数据对接交互的计算机系统,能实现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10、运输冷藏药品,企业应当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要求对相关冷藏设施设备进行校准与验证,未经校准与验证的或校准与验证不合格的不得委托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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