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邢台
【项目概况】
煤炭物资短途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车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五辆国六及以上的车辆。且车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的证明资料,自有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租用的须提供有效的租用合同); 4、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运输业绩;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