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中国设备所在工厂至印尼生产基地的全流程海运代理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境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外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 4、需满足前12个月的主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5、具备有效期内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无船承运人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NVOCC); 6、具有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者优先; 7、AEO企业优先,或印度尼西亚当地有合作一年以上的AEO资质企业; 8、在印尼必须有分子公司或可以证明合作一年以上的代理资源,近2年内有2个以上的从中国发印尼的生产线设备货代服务经验且单项目大于20个柜量; 9、具有生产线设备运输专业性,能够根据设备不同特性制定合理、安全的运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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