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丨天津
【项目概况】
铁路设备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作为证明)的复印件及交通部颁发的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绩; 3、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辆9.6米或以上的自有或非自有运输车辆,并具备至少1辆4.2米或6.8米自有或非自有运输车辆; 4、本次框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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