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鞍山丨营口
【项目概况】
耐火材料内贸集装箱海运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海运运输或代理的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或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运输、已购置(自有、挂靠车辆)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或购置合同(含新能源货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聘用运输人员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要求。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已投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海、陆联合运输能力,有镁砂等耐火原材料承运经验。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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