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合肥
【项目概况】
矿产物资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参运车辆要求:参标范围内所发生的承运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产权车辆(产权车辆为重型自卸货车,不得低于7辆,每辆车均须配备环保盖),能够满足招标人生产经营需要和要求,提供的车辆必须技术性能良好,符合业主货物运输要求,须符合国五及以上标准(提供车辆出厂环保信息清单)。车辆相关运输证件合法、齐全、有效,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承保保险险种齐全、有效; 【注:自主产权车辆须提供自有产权车辆清单表、配备环保盖的车辆图片、有效的营运证、行驶证(须在年审有效期内,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视为有效的行驶证)、保险单(车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出厂环保信息清单等扫描件】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