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全国
【项目概况】
研究院临床药品仓储物流服务项目。提供药品仓储服务、药品包装服务、物流服务、冷链运输服务和药品销毁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1个及以上药品冷链仓储物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成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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