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辽宁·营口丨大连丨天津丨重庆丨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非危化工产品物流服务供应商公开征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营运资格等。 2、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来源形式: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要在首页、尾页及骑缝处分别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公司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下载近2年的财务报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财务报表)。 3、 具有仓储运经营管理相关经验,2023年至今有1个类似仓储装卸物流服务业绩,需提供与合作单位合同、发票及银行流水。(合同包括合同首尾页、银行流水和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可隐去保密内容) 4、 在营口、天津、重庆、长沙、大连其中一个港口附近备有丙类的仓库,面积在5000㎡及以上,层高不底于6米,自有或租赁均可。 5、 合作资源:短驳运输自有运输双驱牵引车,13米平板车5台以上。社会合作资源,满足吨包运输的10台车以上,需提供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及合同、银行流水。码头营业执照与港口经营许可证。 6、 为保证货物安全,需要提供无死角的视频监控系统。供应商须提供租赁仓库的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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