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金华
【项目概况】
金华基地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散液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33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技术要求文件中“投标人现有专用尿素水溶液罐车情况”要求中的相关车辆,必须满足资料完整,且承诺中标后30天响应期限内至少拥有五辆槽罐车用于柴油车尾气处理液散液运输。如响应截止日无法完成的,招标方可单方废除合同并有权将投标方取消石化供应商名录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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