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福州
【项目概况】
医药三方物流仓储及运输服务,预算金额9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资质》(GSP 认证): 4、供应商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倒算)无药品储存或运输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具备覆盖采购人指定区域(福州市全境)的仓储网络和运输能力(提供自有或可稳定调配的网点清单或运输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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