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厦门丨漳州丨南昌
【项目概况】
商品车平板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相关内容,公司成立时间须满5年(截止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备不少于5台自有17.5米平板车辆(须提供车辆完整的机动车行驶证,包含附页)。 4、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同类汽车物流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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