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厦门丨漳州
【项目概况】
商品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相关内容,公司成立时间须满5年(截止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拥有不少于10台自有轿运车辆(须提供车辆完整的机动车行驶证,包含附页)。 4、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同类汽车物流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与国内汽车整车厂合作的物流服务经历,提供合同、服务协议、客户确认函等材料佐证; (2)2025年度实际承运台数不低于1000辆,须同时提供合同、对账单、发票等材料佐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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