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东·济宁
【项目概况】
液体硫磺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 300 万元以上(包括 300 万)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包括危化品 4 类一项(液体硫磺)】。 2、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在专业技术、专用车辆、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具有连续发运能力或可随时调配车辆的能力。 3、运输企业及车辆要求: 运输企业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括危化品 4 类一项(液体硫磺),运输车辆需符合国 5 排放标准的液体硫磺专用车辆,环保应急响应天气时需提供国 6 排放标准的液体硫磺专用车辆,公司自有车辆不低于 2 辆。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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