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西·太原
【项目概况】
手机及配件、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含显示器)及配件、消费类电子产品及周边配件等承运业务,预算金额1685万元(含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并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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