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云南·昆明
【项目概况】
磷石膏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60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机械设备最低要求:置于天安化工厂区、杨家箐磷石膏库回采装车机械各1台,★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运输车(自卸货车),且不低于35台(其中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禁止使用牵引式新能源运输车。需提供设备发票、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运输车辆租赁协议等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如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租赁车辆的,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车辆持有人的租赁协议复印件),明确车辆检验有效期,并提供车辆保险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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