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福建·三明
【项目概况】
商品车板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满足竞价项目需求。 2、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投标人须于投标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 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保证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内; ② 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③ 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可从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需加盖公章); ④ 企业对外担保说明(写明贵单位对外有无对外担保和质押业务,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投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认可业务单位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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