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山东·泰安
【项目概况】
成品油物流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承运车辆达到80辆及以上,能满足按罐交接要求,投标人承运车辆需达到国五或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每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复印件以作证明,每车每年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拥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半挂牵引车、罐式半挂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5、投标人具有效的《罐体检测证明》。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罐车须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运输介质必须明确标有汽油、柴油字样; 6、投标人的驾驶员必须有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有效的驾驶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有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有效的押运从业资格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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