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常州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循环取货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约96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具备一年及以上汽车零部件入厂相关运输服务经验,且运输服务年营业额不得低于500 万以上; 6、乙方报名时须提供近一年内的汽车零部件入厂相关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不少于一个; 7、乙方必须具备北方雨雪天气运输和南方应对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运输经验; 8、具有高效的服务能力,包括节假日,均需提供 7*24 小时服务; 9、乙方须有自有车辆 10 台及以上;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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