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湘潭
【项目概况】
湘潭-哈尔滨,模具、检具、零部件、器具、工装等零星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注册时间三年及以上,财务信誉良好;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资质,拥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有成熟的零星运输经验,具备长途运输零部件、模具等的包装防护及投入经验和质量风险控制处置应对能力,同时具备至少2例乘用车零星运输案例; 5、提供经过验证的模具、零部件等包装、长途运输的防护包装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6、自有车辆数量不少于10辆或协议车辆不少于20辆,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自有车辆行驶证证明或协议车合同(长期用车合同协议及同一车队的行驶证); 7、具备运输在途跟踪管理信息系统(车辆需安装GPS或北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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