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浙江·台州
【项目概况】
脱硫石膏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7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公路运输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近1年“税收完税证明”,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核实。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货物运输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强大的运输保供能力,日最低承运量不低于300吨,自有或挂靠自卸货车不得少于4辆,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投标方投入的车辆须优先满足本项目的运力需要,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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