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省内仓储服务、国内邮路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标段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需要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及以上的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标段一:须能够开具6%的增值税仓储服务专用发票;标段二:须能够开具9%的增值税运输服务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其中标段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或“货物运输”或“道路运输”或“危险货物运输”或“货物专用运输”或“大型物件运输”等;在换证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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