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徐州
【项目概况】
矿粉汽车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5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具货物运输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投标单位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运输,矿粉汽车运输每日发运能力必须达到600吨以上(含600吨),运输车辆必须为自卸式载重罐车,其中自有或挂靠的自卸式载重罐车不低于2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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