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丨广东·广州丨河南·郑州丨山东·济南丨浙江·杭州丨湖北·武汉丨新疆·乌鲁木齐丨河北·保定
【项目概况】
商品车仓储及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资信良好; 2、具备道路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合法的经营仓储业务、道路运输资质; 3、仓储投标人能提供满足招标方需求的沥青或水泥硬化仓储场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仓储投标人具备中转库存储的保管与运营能力,配送运输投标人具备承接吉利汽车中转库发往对应配送省份的运输线路运作能力。 5、具备自有合规运输车50辆及以上,需符合国标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明细清单; 6、具备三年以上的整车仓储或运输经验,并提供最近三年的商品车整车仓储或运输业务合同,每年仓储和运输量不小于1万辆;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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