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辽宁·沈阳
【项目概况】
二甲苯水路运输服务项目,运量约22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提供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海船运输的船舶应具备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安全管理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其他财产保证证书》、《海上船舶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注:船舶适装证书中需包含二甲苯,仅提供品名页加盖公章即可) 4、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船龄不超过20年,至少拥有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1艘以上(自主运营注:船舶营业运输证中船舶经营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自主运营的化工品船舶单船运力需达到载货量的最低下限(3000吨)。并提供为该项目服务的化工品船舶列表,内容包含:船级社、船长、船宽、吃水、载重吨、船舶制造日期、货舱材质、保赔险保赔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保单。) 5、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份二甲苯船舶运输业绩。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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