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山西·太原
【项目概况】
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合格有效的三类以上(含三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运输能力,拟投入车辆均应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运输车辆须具备有效的行驶证、罐体检测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等; 3、投标人所属自有车辆需达到20辆(含20辆)以上,其中,15-20吨的车辆数量要达到18辆(含18辆)以上; 4、投标人自有车辆中15-20吨(国VI)车辆数量以及车辆报废年限在3年以上的车辆要达到自有车辆的80%以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