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合肥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 (1)占地面积不少于 900 平方的独立的物料存放场地,须提供存放场地的证明材料;(如为供应商自有存放场地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供应商租赁存放场地的,须提供场地租赁协议扫描件(须体现租赁存放场地面积、租赁时间等相关材料)); (2)存放场地须为消防等级是丙二类的仓库,可以存放动力电池包,供应商须提供丙二类仓库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