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天津|吉林·长春
【项目概况】
天津备件仓库长春中继地取货运输项目,总限价人民币1235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含2020年)后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2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2和2023年资料)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至开标当日具备与汽车主机厂(含销售公司)或与汽车主机厂(含销售公司)的一级物流商直接签订的车辆售后零件(或补给零件、备件、汽车配件)或汽车零部件运输12个月及以上的运输经验(服务期限按月份累加,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后任意连续12个月内运输业绩不少于500万元(含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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