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安徽·合肥|浙江·宁波|上海
【项目概况】
出口物流集卡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二年以上集卡运输及代理经验,无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被货主方勒令退出并终止合同等不良运作记录,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须具备拟投标标的项目实际运作经验,投标单位需提供现有合作客户有效合同扫描件。 2、须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证书需提供现有合作车队有效合同及合作方道路运输许可证书)、信用中国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国际货运代理资格(提供商务部https://ecomp.mofcom.gov.cn备案信息系统截图),报关资质证明(海关认证报关资质证明-自有、非自有提供其签约合作方合同及合作方海关认证报关资质证明),以上资质除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正本,余下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须具备开具国际货代类发票和国内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投标主体与开票主体必须一致,不允许以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来开具发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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