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南·三门峡
【项目概况】
铝合金汽车轮毂及附件等货物运输及铝合金液短途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铝液运输需具有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铝液运输司机具备危险品运输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3、履约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包含: 1)自有或长期合作单位租赁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或飞翼厢式货车(达到“国五”排放标准以上,半挂外廓尺寸:长度不低于17.5米)20辆以上,其中,飞翼货车不低于5辆(用于短途转库);上述车辆满足不低于8辆/天的运输能力(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9.6米载重32吨的9类危险品运输车(车厢长度9.6米,短途铝液运输)2辆以上,具备19车次/天的转运能力。每车可载2个铝液转运包,运输车辆需满足三门峡戴卡现有铝合金液转运包的装载需求(如为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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