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南·长沙
【项目概况】
信件、包裹、设备等快递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且营业执照须包含“国内快递”业务; 2、响应人须在湖南设有常设服务机构(提供相应产权证,无产权证的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 3、响应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3年的相关行业经验(至少提供签署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前的类似项目合同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采购人保留核查合同原件的权利); 4、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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