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物流快递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标包1:投标人应具备在全省各地市开展服务的能力,具备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如为分支机构的须具备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分支机构名录;标包2:投标人应具备在全省各地市开展服务的能力,具备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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