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深圳
【项目概况】
海运服务,最高总限价598.3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和总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书或无船承运业务备案凭证或提供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备案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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