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湖北·武汉
【项目概况】
成品油公路运输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若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且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年检有效的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成品油产品运输)、具有危险货物运输(3类)经营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拥有完全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为投标人)的配送车辆至少7台且总承载量不小于220吨;同时车辆须按照国家油罐车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交强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并取得保险单据; 3、投标人及其所属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检查标准(2023版)》的要求。且司押人员齐备,为企业固定员工,身体状况良好,无从事岗位职业禁忌要求,持有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司机驾驶证必须具有驾驶油罐车资质(B2及B2类以上准入资格);同时提供企业2022-2024年度内连续3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 4、投标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运输任务(提供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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