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韶关
【项目概况】
初烤烟叶及烟用物资短途运输服务,预算金额78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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