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摘要: |
【项目属地】
江苏·淮安
【项目概况】
淡钙液运输及相关服务项目,淡钙液量约15000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罐式)经营许可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运输车辆必须使用重型槽罐式半挂车; 2、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汽车(槽罐)运输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开票日期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后,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项合同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所提供材料缺一不予认可。如提供的合同是框架协议,无法体现合同总金额,则单项合同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业绩也予以认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